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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市战国时就有了,汉魏晋三朝皆有,只不过多设于边塞之地,内地极少见到。最近一次于内地设军市还是司马宣王时期了。
他在长安设军市,大小商徒皆需至军市买卖,军市侯(管理军市的官员)收租(税),充作军需。
其中,最多的是商人运粮至长安,然后获得在军市内买卖货物的资格,并拿出另一部分粮食交税,最后带着货物离开。
真要论起来,与后世明朝商人运粮至边塞,然后获得盐引之事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唯一的区别就是盐在此时真的没多少赚头,事实上一直到唐代,河东盐池都是官民共取之,盐真正贵起来是在唐末五代时期,北宋时价格再度暴涨,以至于西夏青盐大举走私倾销入宋境,获利颇多。
军市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,很多商品只能在军市买卖,且运至内地后能以几倍乃至十倍的价格对外销售,所以有商人愿意运粮至军市。
军市当然有很多弊端,但在边境地区,说实话还是具有相当可行性的。
军人收入提高了,还能有私人运粮作为补充(大头还是本地屯田),两害相权取其轻,故内地不应设军市,边塞却可行之。
“宗儒若不想来军市,自可去平城东市,武周镇那边也会设一个军市。远近客商,只能在此三市买卖,违令者罚没货物、杖一百。”姜覃说道:“此亦是无法,苦寒之地,穷困潦倒,不如此无以激励军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