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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棂,在沈星晚的发间投下细碎的光斑。她坐在缝纫机前,手指却久久没有落下,针脚在宝蓝色的确良上歪歪扭扭地爬着,像条没头的蛇。昨天文艺汇演结束后,陆战锋那句“我喜欢……我媳妇”还在耳边打转,烫得她耳根发红,可林美琪哭着跑开的样子,又像根刺扎在心头——她总觉得,陆战锋对林美琪,不像他说的那么简单。
“星晚,发啥愣呢?”王大娘端着一盆刚摘的豆角走进来,看见她手里的衬衫,忍不住笑道,“这领子绣得真俊,比供销社卖的还体面。是给战锋做的?”
沈星晚回过神,慌忙把衬衫往筐里塞:“嗯……随便做做。”她的心跳得像擂鼓,生怕被王大娘看出心事。
王大娘却像看穿了她的心思,放下豆角坐在她身边,拍了拍她的手背:“还在想林秘书的事?”
沈星晚的脸“腾”地红了,低下头抠着缝纫机的踏板:“也不是……就是觉得,她条件那么好,跟陆大哥站在一起,挺般配的。”
“般配?”王大娘嗤笑一声,拿起桌上的顶针在手里转着,“好有啥用?过日子又不是选美。战锋那孩子,我看着长大的,性子倔,认定的事八头牛都拉不回来。他要是对林美琪有意思,当初就不会跟你‘假结婚’了。”
沈星晚抬起头,眼里闪过一丝疑惑:“可他……好像对林美琪挺照顾的。”
“那是因为她哥。”王大娘叹了口气,声音压低了些,“林美琪的哥跟战锋是一个班的,在边境冲突时替战锋挡了一枪,没了。战锋这孩子重情义,总觉得欠着林家,所以对林美琪多照顾了些,可这跟喜欢是两码事。”
沈星晚的心猛地一颤,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。她想起陆战锋退伍证里的军功章,想起他胳膊上的伤疤,忽然明白了什么——那些她不知道的岁月里,他到底经历过多少生死离别?
正说着,院门口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。沈星晚心里一紧,慌忙站起身,却被王大娘按住了:“坐着别动,我去看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