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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尸主高丽世子李怿,年约二十八,身长五尺三寸,验尸时辰亥时一刻,验尸地东江米巷会同馆二楼。”
“面色青紫如靛,唇色绀黑,双目微瞠白睛赤丝络结。”
“皮肉弛软,十指屈伸无僵,颔下松垂。甲床乌紫,右手中指有黑线贯甲。”
“背脊、股后现云霞斑,指压暂褪。口鼻微有白沫,二阴无泄溺之痕。”
“乃中毒暴亡,需再以蒸骨法复验。”
在尸格后,还写着“仵作成哲、仵作李斌按验无讹”,以及两人的红手印。此乃两名仵作签字画押,若验错则一并问罪。
陈迹匆匆翻阅尸格,直到最后一页才见到会同馆书记官的记录,其余的与高丽使臣都大差不差,唯独两句不同。
“下颌微僵。”
“左臂外侧刀伤一指深、脐上一寸刀伤可见五脏、心脏处插有一柄匕首为致死伤。”
第一句证明书记官死得比别人都早约两炷香到四柱香的时间,第二句则有些奇怪……这是谁刺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