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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谭并不是一个黑帮保护平民的城市,并不是一个黑帮统领一片区域,然后派出几个打手巡逻这里,而是人人都是黑帮,只不过住在这里的黑帮,可能并不是管控这里的黑帮的成员。
这里的普通居民,很可能在别处的黑帮当打手,或者也曾承担过巡逻任务,他们没事在活地狱周围溜达,其实也相当于巡逻。
之前布鲁斯在潜入黑帮当中的时候,就发现,但凡是干过看门或巡逻任务的黑帮成员,眼睛都很尖,很容易就能分辨得出谁是来找茬的,谁是来砸场子的。
由于职业原因,这里的许多居民警惕性都非常强,而且也有很强的分辨能力,一旦出现生人,他们立刻就往上报,一旦生人想要闯入,基本上是全民皆兵。
老人和小孩是拿不动枪的,但那仅限于几乎已经不能活动、只能卧床的老人,和还不太会走路、举不起胳膊的小孩,也就是说,除了这些人,所有人都会拿枪。
射击训练的水平就更不必说了,由于东区平均教育水平比较低,人均用眼时长也比较低,大家的眼神都不错,瞄准更是轻车熟路,萨维奇进去的第一天,就受到了相当热情的欢迎。
萨维奇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暴露的,周围的人忽然就消失了,紧接着又突然出现在窗口上,一个又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,接下来就是锣鼓喧天,鞭炮齐鸣,红旗招展,人山人海。
萨维奇思考了一下,绝对觉得可能是自己白天去有点太显眼了,于是他就把活动时间改到了晚上,可是晚上是蝙蝠侠的活动时间。
接下来,萨维奇算是明白了蝙蝠侠为什么要穿一身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