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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历十一年,大明封黄台吉为顺义王时,黄台吉已称彻辰汗,“黄台吉帅酋长南答素等三百余人待命杀胡堡。当是时,黄台吉亦新更名乞庆哈矣……其七月黄台吉入贡,然弗称乞庆哈者,遵敕书所载耳”。
黄台吉之子扯力克亦称乞庆哈,《万历武功录》载:“(万历十七年)其七月杪,顺义王乞庆哈传发自长滩,至销金水。乞庆哈即扯力克也。”
《神宗实录》里也说,万历十七年十一月“顺义王乞庆哈(即扯力克)、忠顺夫人、龙虎将军一克黄台吉等拥众西行。”
至于扯力克之后的卜失兔,因为时处明末,高务实没有见到其具有乞庆哈称号的记载,但从以上这些情况推测,应该也是如此。
由此观之,“彻辰汗”是土默特之主的专有称号,在俺答汗之后,凡是执掌土默特部之权者,同时也承袭这一称号。
黄台吉、扯力克、卜失兔作为俺答汗的嫡长子长孙,是当时土默特部领主的继承人,他们都拥有“乞庆哈”的称号。
在蒙古内部,他们称乞庆哈为土默特领主在前,大明嗣封顺义王、承认其为土默特领主在后。
因此,大明方面记载黄台吉在入贡之前已更名为乞庆哈,扯力克在接受大明敕封之前亦已“自立为王”了。这是不言而喻的,因为不能想象大明会敕封一个没有成为土默特之主的人去当顺义王。